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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国健身瑜伽段位制实施细则(试行)》

来源: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2019-10-10 18:35:43阅读4119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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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健身瑜伽段位制

实施细则


(试行)

 




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中心

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

2019年10月





中国健身瑜伽段位制实施细则(试行)


为推动我国健身瑜伽事业稳步发展,加强健身瑜伽项目标准化建设,满足健身瑜伽爱好者的需要,科学评定健身瑜伽习练者技术理论水平,根据《中国健身瑜伽段位制(试行)》制定本细则。

第一章    段位申报

第一条    凡热爱健身瑜伽,遵守法律法规,具有相应的健身瑜伽技术和理论水平者,符合申报条件,均可申报健身瑜伽段位。

第二章    段位考试

第二条    考试办法

(一)段前预备级

1、报考条件:不限年龄,达标者可申请晋升段前预备级。

2、考评内容:晋段官根据实际情况从《健身瑜伽体位标准》和《段位制教材》的“体式基础”中抽选3个体式作为考试内容。

3、得分要求:健身瑜伽段前预备级技术考评成绩达8分。

(二)一段段位

1、报考条件:获得预备级资格并年满 16 周岁。

2、考评内容:晋段官根据实际情况从《健身瑜伽体位标准》和《段位制教材》的“一级体式”中抽选5个体式作为考试内容。

3、得分要求:健身瑜伽一段技术考评成绩达 8 分。

(三)二段段位

1、报考条件:获得一段资格证书。

2、考评内容:晋段官根据实际情况从《健身瑜伽体位标准》和《段位制教材》的“二级体式”中抽选5个体式作为考试内容。

3、得分要求:健身瑜伽二段技术考评成绩达 8 分。

(四)三段段位

1、报考条件:获得二段资格证书。

2、考评内容:晋段官根据实际情况从《健身瑜伽体位标准》和《段位制教材》的“三级体式”中抽选5个体式作为考试内容。

3、得分要求:健身瑜伽三段技术考评成绩达8分。

(五)四段段位

1、报考条件:获得三段资格证书满6个月。

2、考评内容:

(1)健身瑜伽基础常识考试;

(2)提供 500字左右的健身瑜伽习练心得;

(3)晋段官根据实际情况从《健身瑜伽体位标准》和《段位制教材》的“四级体式”中抽选7个体式作为考试内容。

3、得分要求:健身瑜伽四段技术考评成绩达 8分,理论考评成绩达 75 分。

(六)五段段位

1、报考条件:获得四段资格证书满1年。

2、考评内容:

(1)健身瑜伽基础常识考试;

(2)提供 800字左右的健身瑜伽习练心得;

(3)晋段官根据实际情况从《健身瑜伽体位标准》和《段位制教材》的“五级体式”中抽选7个体式作为考试内容。

3、得分要求:健身瑜伽五段技术考评成绩达8分,理论考评成绩达 75 分。

(七)六段段位

1、报考条件:获得五段资格证书满1年。

2、考评内容:

(1)健身瑜伽基础常识考试;

(2)提供 1200字左右的健身瑜伽习练心得;

(3)晋段官根据实际情况从《健身瑜伽体位标准》和《段位制教材》的“六级体式”中抽选7个体式作为考试内容。

3、得分要求:健身瑜伽六段技术考评成绩达8分,理论考评成绩达 80 分。

(八)七段段位

1、报考条件:

(1)获得六段资格证书满 2 年;

(2)年满 40周岁以上;

(3)具有国家级健身瑜伽裁判员称号。

2、考评内容:

(1)健身瑜伽通识考试;

(2)提交一篇不少于8000字论文(论文内容与健身瑜伽有关),由指导委组织高校教师及晋段官进行统一评审;

(3)晋段官根据实际情况从《健身瑜伽体位标准》和《段位制教材》的全部体式中抽选12至24个体式作为考试内容。

3、得分要求:健身瑜伽七段技术考评成绩达8分,理论考评成绩达85分(通识考试与论文答辩各占理论考评成绩的50%)。

(九)八段段位

1、报考条件:

(1)获得七段资格证书满 4 年;

(2)具有国家级健身瑜伽裁判员称号。

2、考评内容(满足其一):

(1)出版过1本健身瑜伽专著或教材;

(2)国家级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相关作品(第一作者);

(3)主持过1项厅局级及以上健身瑜伽相关课程研究项目;

(4)所撰论文曾2次入选国家级健身瑜伽研究机构或国际性学术研讨会;

(5)提交一篇不少于15000字的论文(内容与健身瑜伽有关),由指导委组织高校教师及晋段官进行统一评审。

3、得分要求:对申报者提交的专著、教材、刊物及研究成果的相关资料进行评定,投票表决。

(十)九段段位

1、报考条件:

(1)获得八段资格证书满 5 年;

(2)具有国家级健身瑜伽裁判员称号。

2、考评内容(满足其一):

(1)出版过1本健身瑜伽专著或教材;

(2)国家级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相关作品(第一作者);

(3)主持过1项厅局级及以上健身瑜伽相关课程研究项目;

(4)所撰论文曾2次入选国家级健身瑜伽研究机构或国际性学术研讨会;

(5)提交一篇不少于20000字的论文(内容与健身瑜伽有关),由指导委组织体育行业知名学者、高校教授及晋段官进行统一评审。

注:提供材料须为获得八段后内容。

3、得分要求:对申报者提交的专著、教材、刊物及研究成果的相关资料进行评定,投票表决。

第三条    报名

申请晋段者,按各级考评中心发布的晋段时间及考试规程,在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指导委”)官网提交下述材料:

1、《全国健身瑜伽段位考试申请表》;

2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;

3、已授予的健身瑜伽段位证书;

4、相应段位规定的证明材料。

第四条    考试要求

(一)检录

考试人员须在考前 30 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报到,参加第一次检录,并检查瑜伽服;考前 20 分钟进行第二次检录;考前 10 分钟进行最后一次检录。

(二)礼仪

考试人员听到上场点名时,在指定上场区域听到“开始”的口令后,向考评组长行健身瑜伽“致敬式”;完成考试后,回到指定区域等待成绩,考评组长宣布得分后,考试人员向考评小组行健身瑜伽“致敬式”,方可退场。

晋段官交接岗位时,互行健身瑜伽“致敬式”。

(三)计时

考试人员在考场内,向考评组长行健身瑜伽“致敬式”后计时开始,完成动作,计时结束。

(四)示分

考试成绩,现场公开示分。

(五)弃权

考试人员未能按时参加检录与考试,视为弃权,考试费用不予退还。 

(六)服装

考试人员须身着贴身瑜伽服。

第三章    晋段官

第五条    晋段官等级

晋段官等级分为:初级晋段官、中级晋段官、高级晋段官。

(一)初级晋段官:可考评段前级与一至三段晋段考试。

(二)中级晋段官:可考评段前级与一至六段晋段考试。

(三)高级晋段官:可考评段前级与一至九段晋段考试。

第六条    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委托指导委负责晋段官的资格认证、培训、考核、注册、处罚等监督管理工作。

第七条    晋段官工作职责

(一)负责考试人员的信息确认工作;

(二)负责段位考核评定工作,并做到公平公正;

(三)负责积极推广健身瑜伽段位制,宣讲健身瑜伽科学习练知识。

第八条    晋段官考评工作由指导委统一选派。

第九条    晋段官服装与徽章由指导委统一发放。各级段位考评中心组织考试时,晋段官必须统一着晋段官服装,佩戴段位徽章;

第十条    申报条件

申报晋段官等级称号应满足下列条件:

(一)具有大专以上学历;

(二)热爱健身瑜伽事业,自觉维护和传播健身瑜伽文化理念;

(三)认同指导委的培训工作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;

(四)自觉遵守健身瑜伽晋段官相关规定,接受指导委的管理;

(五)参加健身瑜伽晋段官相应等级的培训,逐级申报。

第十一条     考评办法

(一)初级晋段官应具备下列条件:

1、获得健身瑜伽4段或以上级别证书;

2、获得健身瑜伽二级裁判员证书或中级教练员资格证书;

3、参加健身瑜伽初级晋段官理论考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。 

(二)中级晋段官应具备下列条件:

1、获得健身瑜伽6段或以上级别证书;

2、获得健身瑜伽国家级裁判员证书或高级教练员资格证书;

3、参加健身瑜伽中级晋段官理论考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。

(三)高级晋段官应具备下列条件:

1、获得健身瑜伽7段或以上级别证书;

2、获得健身瑜伽培训师资格证书;

3、参加健身瑜伽高级晋段官理论考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。

第十二条     考试流程

(一)申请材料:

1、健身瑜伽晋段官申请书;

2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;

3、已授予的健身瑜伽段位证书;

4、相应段位规定的证明材料。

(二)参加由指导委及其授权机构组织的晋段官培训班,学习健身瑜伽段位制考评制度、考评标准、考评流程等相关培训内容。

(三)参加晋段官考试并成绩合格者,经审核授予相应级别的健身瑜伽晋段官证书、徽章及服饰。

第十三条     晋段官需按《中国健身瑜伽段位制(试行)》要求,参与各级考评中心的相应工作。

第十四条     年审

(一)晋段官取得资格后,每年年审一次,由本人填写年审表,交指导委审核。也可采用培训、考核等审核方式。

(二)晋段官若1年中没有参与段位制有关活动,则取消其晋段官资格,如要恢复,须重新申报,并参加培训与考核。

第四章    考评中心

第十五条     指导委是中国健身瑜伽段位制管理和考评的最高机构。申请获得段位者,必须参加由指导委组织或授权组织的考试。

第十六条     指导委下设考试管理部门:

(一)段位制委员会;

(二)一级考评中心;

(三)二级考评中心。

第十七条     段位制委员会

段位制委员会是指导委下设的段位制监督考评机构,其主要负责:

(一)监督、检查考评的组织与实施工作;

(二)审议考评期间执行规程中发生的纠纷,保证考评工作正常进行;

(三)向指导委上报监督情况,并对晋段官和参加考评人员的违纪行为,提出处罚意见。

第十八条     一级考评中心

(一)申请条件:

1、自愿接受指导委管理,指导委团体会员单位。

2、指导委评定的五星级健身瑜伽会馆、省级瑜伽协会(具有申请资格,须报指导委单独审批)和委托授权的单位。

(二)可培训考核健身瑜伽段前级与一至六段。

第十九条     二级考评中心

(一)申请条件:

1、自愿接受指导委管理,指导委团体会员单位。

2、指导委评定的三、四星级健身瑜伽会馆、市级瑜伽协会(具有申请资格,须报指导委单独审批)和委托授权的单位。

(二)可培训考核健身瑜伽段前级与一至三段。

第二十条     高段位七至九段由指导委直接审批。

第二十一条   申请考评中心

申请单位需登陆指导委官方网站,注册页面,提交相关信息

网址:www.chinayogasport.org 

第二十二条   考评中心须按指导委要求,履行考评工作及其职能

(一)及时公布考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。

(二)确保考评人员信息准确和成绩的公平公开。

(三)按时向指导委上报培训结果及考核内容。

(四)按要求布置场地,并确保场地及场地内设施安全有效,确保培训顺利进行。

第二十三条   各级考评中心申办考试要求

(一)各级考评中心须提前一个月以上公布考评时间、地点和相关要求。

(二)考评中心原则上须在晋段日(每月第二、第四个周末)统一举办考试,如遇特殊情况导致时间调整需征得指导委同意。每期学员不得少于20人。

(三)根据考评工作需要,可设 1个或多个考评小组;根据考段人数规模配备辅助人员。

第二十四条   考评小组

(一)考评小组组长和组员须获得指导委授予的等级晋段官资格,并由指导委统一选派。

(二)一级考评中心设考评组长 1 人,组员3-5人(中级晋段官至少3人),编排记录员 1 人,检录员 1 人。

(三)二级段位考评中心设考评组长 1 人,组员2-4人(初级晋段官至少2人),编排记录员 1 人,检录员1 人。

(四)晋段官原则上不可考评本单位举办的考试。

第二十五条   考评小组职责

(一)考评组长

1、组织业务学习,落实具体工作;

2、解释规则,但无权修改规则;

3、在考评过程中,根据需要可调动本组组员工作,组员发生严重错误时,有权处理;

4、审核并宣布成绩,做好考评工作总结。

(二)组员

1、参加业务学习,做好准备工作;

2、认真执行考评规定,严格按规则进行评分,并作详细记录;

3、服从考评组长布置的工作任务。

(三)编排记录员

1、负责编排、记录、统计等工作;

2、核对考试人员培训信息;

3、服从考评组长布置的工作任务。

(四)检录员

1、负责检录考试人员,如有变化需要及时与考评组沟通;

2、负责发放考试人员号码牌;

3、服从考评组长布置的工作任务。

第二十六条   场馆违规处罚条例

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,指导委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暂停或取消其考评中心资格。

(一)其所在区域的段位制工作管理不力,致使本地区段位工作无法正常进行;

(二)未按《中国健身瑜伽段位制》(试行)考试办法及标准进行段位考评,不履行相关段位制规章制度;

(三)以段位考评为手段,以赢利为目的,违反规定乱收费,造成较坏影响;

(四)在考评过程中弄虚作假、违规操作;

(五)在从事教学等活动中存在宗教文化的内容。

第五章    其 他

第二十七条   申报高级段位的要求:

申报者每年 1 月 1 日至 1 月 31 日期间报送高级段位(七段、八段、九段)申报汇总表和申报人个人材料。需提供纸质版与电子版各一份,证明材料除原件上报外,须扫描并上传至指导委官网。

第二十八条   段位制委员会联系方式:

通讯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

邮编:100763

电话:010-67147626

电子信箱:healthyoga@126.com

第二十九条   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修订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,在此之前与本细则不一致的,以本细则为准。

第三十条      本细则解释权属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所有。


          附件:《中国健身瑜伽段位制实施细则(试行)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