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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选派2018年全国健身瑜伽公开赛(丽水站)技术人员的函

来源:2018-06-29 10:12:40阅读45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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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体字〔2018〕230号


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选派

2018年全国健身瑜伽公开赛(丽水站)

技术人员的函


各有关单位:

2018年全国健身瑜伽公开赛(丽水站)将于8月2日至5日在浙江省丽水市举行,现就选派技术人员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仲裁委员会

主任:魏勇(体育总局社体中心)

副主任:赵伟敏(丽水市体育局)

委员:李英奎(北京)、王静宜(辽宁)、石鉴月(安徽)

二、裁判员

(一)裁判长:李婧宁(北京)

(二)副裁判长:刘宏擘(山西)、孙茜(安徽)

(三)编排记录长:张晓媛(江苏)

(四)裁判员:高红、洪瑞君(上海)、刘黎、郭风波(江苏)、张晓亮、张立侠(浙江)、黄娟、喻薇薇(安徽)、吕丽英(福建)、程丽芬、翁艳(江西)、朱妍(山东)、张翠兰(湖北)。

(五)本地辅助裁判员:占华英、龙江玉、曹燕玲、方芳、徐钰芳、沈丹萍、朱云娜。

三、报到

(一)请以上人员于8月2日抵达浙江省丽水市,3日运动员报到,4日比赛,5日下午14时离会,报到地点另行通知。

(二)联系人及电话:

丽水市瑜伽健身协会

龙江玉  139-6737-3117

朱丽燕  135-6763-4588

四、经费

仲裁、裁判员差旅(往返高铁二等座或飞机单程)、食宿费用由大会承担。

五、其他

(一)请裁判员携带健身瑜伽裁判员证书报到。裁判员服装要求:藏蓝色西服、白色衬衫,灰色西裤(女士可着灰色短裙)。

(二)如不能参加工作,请于7月2日前告知我中心。联系人:李怡青,联系电话:010-87183992。

六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
体育总局社体中心

2018年6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