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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选派2018年全国健身瑜伽公开赛总决赛技术人员的通知社体字〔2018〕386号

来源:2018-11-26 14:02:57阅读46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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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体字〔2018〕386号


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选派2018年全国健身瑜伽公开赛总决赛技术人员的通知


各有关单位:

2018年全国健身瑜伽公开赛总决赛将于2018年11月4日至7日在重庆市举行,现就选派技术人员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仲裁委员会

主任:苏宝生(体育总局社体中心)

副主任:李涛(重庆市社体中心)

委员:路芳(云南)

二、裁判员

(一)裁判长:王静宜(辽宁)

(二)副裁判长:张虹(云南)、龙泽金(重庆)

(四)编排记录长:陈香(海南)

(五)裁判员:李爱娇(江西)、彭荣、李玉芝(湖南)、周洪涛、李群凤(广东)、刘璇、唐传书(重庆)、张念胜(四川)、王丽、邬海虹(贵州)、王玲伟、董琼丽(云南)、康莉、谢芳(陕西)、王景峰(甘肃)。

(六)辅助裁判员:白瑶、晏正芳、于巴锁、张清均。

三、报到

(一)请以上人员于11月4日18:00前到重庆世纪金源大饭店大厅报到,5日运动员报到,6日比赛,7日离会。

(二)联系人及电话:

承办单位:张歌138-0835-2263;程伟187-1633-7167

酒店前台:023-67958888。

四、经费

仲裁、裁判员差旅(往返高铁二等座或飞机单程)、食宿费用由大会承担。

五、其他

(一)请裁判员携带健身瑜伽裁判员证书报到。裁判员服装要求:藏蓝色西服、白色衬衫,灰色西裤(女士可着灰色短裙)。

(二)如不能参加工作,请于10月23日前告知我中心。联系人:李怡青,联系电话:010-67147626。

六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

体育总局社体中心

2018年10月22日